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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25.07.18 食品業者投保產品責任險食安有保障 未投保最高罰鍰300萬元

食品業者投保產品責任險食安有保障 未投保最高罰鍰300萬元
(以上圖檔引用南投縣政府)

去(113)年寶林茶室案就因保險失效,讓受害者求償無門,使食品業者投保產品責任險議題成為大眾關注的焦點。南投縣政府衛生局提醒食品業者,應依據「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」第13條投保產品責任保險,未投保者依食安法第47條規定,可處新臺幣3萬元至300萬元罰鍰,情節重大者,並得命其歇業、停業一定期間。

縣府衛生局提醒本縣食品業者,為分擔食安事件的風險,保障消費者飲食安全,應依據《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》第13條之規定「食品業者投保產品責任保險」(一)製造、加工或調配業:具有商業登記、公司登記、工廠登記、稅籍登記或農產品初級加工場登記者、(二)輸入業:具有商業登記、公司登記、工廠登記或稅籍登記者、(三)餐飲業:具有商業登記、公司登記或工廠登記者等上述業者應投保產品責任保險。產品屬委託製造、加工或調配者,優先以委託者為投保人。但委託者與受託者另以契約約定者,不在此限。未投保者依食安法第47條規定可處新臺幣3萬元至300萬元罰鍰,情節重大者,並得命其歇業、停業一定期間。

衛生局指出,投保不只為了符合法規,更是對消費者的一種責任。食品業者應確認保單持續有效,並將投保資料及有效期限上傳至「食品藥物業者登錄平台」,確保資訊透明。若保險即將到期,也要記得提早續保,避免疏漏。即使是不屬於強制投保類別的業者,也建議主動投保,展現對食安的重視與社會責任。只有業者、政府與消費者三方共同努力,才能建立更安全的飲食環境,讓大家「吃得安心、吃得放心」。

聯絡單位:衛生局食品科
聯絡電話:謝伶華科長049-2231994

#非登不可 - FDA食藥登錄平台

別讓保險成漏洞!食品業者投保產品責任險,食安更有保障

(以上廣告由南投縣政府衛生局提供)
 

💛食安小知識 📢食品業者要注意!產品責任險千萬不能漏保! 去(2024)年寶林茶室事件,讓大家了解保險不中斷有多重要⚠️ 根據《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》第13條,製造、加工、輸入及餐飲業者皆須依法投保📄,避免日後發生食安事件時,消費者求償無門...

南投縣政府衛生局發佈於 2025年7月11日 星期五